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腿部受伤迫降神木民警及

案件详情

7月1日,神木市公安局万镇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及时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万镇镇李家畔村村委会附近处发现一受伤动物。接警后,万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受伤动物貌似猫头鹰,腿部受伤流血,导致暂时无法飞行。出警民警随即将受伤的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及时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据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该动物确系为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万镇派出所已将猫头鹰移交于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妥善救治。

民警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及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科普知识

鸮形目(Strigiformes)中的鸟被叫做猫头鹰,总数超过余种。在除南极洲以外所有的大洲都有分布。大部分的种为夜行性肉食性动物。该目鸟类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双目的分布,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别名神猫鹰。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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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爱上神木编辑部柒柒

来源丨万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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