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如果你爱万物万物也必将爱你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你好,是公安局吗?我们在旅游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需要进行救助……”

年8月3日17时,阿拉山口市公安局综保区便民警务站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8”字湖附近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鸟类,需要民警前往救助。

接警后,车巡组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民警对该野生动物检查,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左侧翅膀有轻微伤痕,随即带回警务站精心照料,对其进行消毒、止血、包扎等救治处理。

经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民警将其移交给阿拉山口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下一步治疗,待其翅膀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鸬鹚,俗名鱼鹰,也叫水老鸦,属于国家“三有”(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二级保护动物,常栖息于河流、湖泊、池塘、水库及沼泽地带,是一种喜水动物。

警方提示

1.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2.如需接触野生动物,请务必做好防护,如佩戴口罩、手套等。无防护条件的应在救助后尽快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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