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凌晨1点左右,
东瀚镇莲峰村渔民出海时,
误捕了一只海龟,
回港后,渔民立即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其下属执法机构东瀚中队报告,渔政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当地的干部群众合力将其带到莲峰深水海域放生。
现场视频:
经渔政人员现场鉴定,被捕的海龟为绿海龟(长cm,宽90cm,重达多斤),属于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已是濒危物种。它与玳瑁、丽龟、棱皮龟、蠵龟,同属于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由于发现报告及时、救护措施得当,这只海龟放生时生命体征良好。据悉,近几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大了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引导,当地越来越多的群众对水生野生动物都有了较强的保护意识,促进了对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地顺利开展。文章转载自福清侨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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