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非常残忍的新闻刷了小编的屏——
广东珠海网友爆料,有人在金湾区南水镇当场宰杀海豚售卖,场面十分血腥。
图片传播开后,懂行的网友立刻发现了更可怕的事实——被杀的不是普通的海豚,很有可能是贵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濒危物种:中华白海豚。图中被宰杀的,还很有可能是一只幼崽。
这可了不得了!中华白海豚可是“水上大熊猫”一般的存在,是中国唯一的鲸豚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目前全世界的中华白海豚总数可能都不足头,珠江口种群已经是世界上已知最大的一个中华白海豚种群了,但数量也只有头。
年的一项评估认为,鉴于目前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的受胁和衰退情况,珠江种群的状态已经达到了“濒危”。
平时难得一见的水中小公举,一见面竟然是在这样残忍的新闻中——菜市场贱卖,十块钱一斤。说好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这么沦为了这么便宜的盘中餐……想象一下有人敢这样对待国宝大熊猫会怎么样?
目前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已经介入了调查,他们最新发布的通报提供了这样几点信息——
1、官方还没有认定这就是中华白海豚:“涉案动物残体所属物种已委托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农业部指定专业机构)鉴定,是否属于中华白海豚,以专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
2、涉事渔民称贩卖之前海豚就死了:“涉事渔民称,当时该动物已死亡。3月29日下午3时许,钟某某用自己的船将该动物拖回赤鱼头码头。随后钟某某、蔡某某、蔡某某将其带回村里,三人在将腐烂发臭的部分分割丢弃后,将其他没发臭的部分斩块,并放在村边出售,未售出部分三人各自拿回家食用。”
然而,生是国一,死也是死的国一啊,如果死亡的海豚真的是中华白海豚,贩卖依然是违法的啊——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话说之前,出现在新闻里的中华白海豚就已经够让人揪心的了。在淡水中很难生存的中华白海豚有时会误入内河,每次都是一场惊动各方的紧急救援,但仍然会有白海豚搁浅、死亡的悲剧发生。
修建港珠澳大桥这种大项目,也是要以白海豚的生活习性为优先——
项目部的每一条船上,都安排了专门的白海豚观察员。“如果在某个区域多次观察到白海豚,就说明这是它们喜欢的生活区,我们的船舶就会绕道而行。”
生产负责人陈永青告诉记者,每次进行海上打桩作业时,都要事先到外围瞭望,“如果发现了白海豚的踪迹,二话不说一定停工。”
可是这么小心翼翼被保护的国宝,这次却赤裸裸地成了菜市场路边还没最普通的猪肉贵的食物……
虽然广东人经常被调侃“什么都吃”,但吃到濒危动物头上这种事,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广东人都不想背锅啊喂!
讲真,看着白海豚血淋淋的被砍下的头还带着微笑,“我们中国人什么都能吃”这句玩笑话顿时变得好沉重——“舌尖上的中国”,放过濒危的珍稀动物就那么难吗?
中华白海豚也不是第一个以餐桌为归宿的国家保护动物了。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穿山甲公子”吗?一条公然炫耀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微博,牵扯出了一大堆其他吃穿山甲、吃熊掌的炫耀帖,沸沸扬扬地拘捕了一些人。
但是风头过后,捕杀、买卖穿山甲的罪行依然还在发生——
谈到这些被吃掉的保护动物,就不能不提到一个未解之谜——国人对野味的执着爱好。
中国人自古相信吃啥补啥,吃野味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解释:吃蛇强身健体,吃鹿鞭增加雄风,吃老鼠……防止秃顶……
当然,吃合法打猎、经营的野味没问题,但问题出就出在,“吃野味”太容易滑进“吃珍稀野生动物”的灰色地带了。
毕竟物以稀为贵,像穿山甲这样数量上无比稀少、食用价值又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动物,当然会得到青睐。吃别人吃不着的东西,已经成为了特权阶级彰显尊贵身份的一种手段。(并且丝毫不会在乎吃穿山甲片的营养价值跟啃手指甲差不多)
而有的老百姓也是着了“珍稀动物营养学”这门歪理学说的道,看见啥都得先琢磨一通“能好怎”——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搜索引擎也是相当了解国人的吃货本性了,贴心得恨不得直接把食谱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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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根据新闻对一位白鹭食客的采访,白鹭还没普通的鸡好吃
哪怕不好吃也得硬着头皮把这逼装完,毕竟吃的不是那味儿,是虚荣心,是那与众不同的优越感。
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你不吃那一口熊掌、海豚、白鹭能怎么的了?但商家不需要思考这些问题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算是说着了——
有人爱吃,就会有人千方百计地把这些珍稀动物送到你嘴边。
没穿山甲的地方,他也要千里迢迢从有穿山甲的两广地区给你弄过来。
绕过珍稀动物保护区的层层巡逻和监管,狡兔三窟开辟各种新的运输路线,反正最终你总能在各地农贸市场看到保护动物被公然叫卖。
想吃珍稀动物的口腹之欲这么容易就被满足?监管部门在干吗呢?
纵观以往的报道,有很多监管部门突击检查、查获不法分子的正能量新闻。但更让人担忧的是监管人员没出现的时候,那种谜之松散的氛围。
比如在海口一个农贸市场,记者和贩卖眼镜蛇的商家发生了这样一则对话:
“你卖眼镜蛇有许可证吗?”
“没有,你买蛇看这个干什么?我这个是野生的。”
“你的蛇是从哪里进的货?”
“这些都是野生的,从山上抓来的。”
“你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怕政府来查吗?”
“大家都没有啊。”
只要没来抓,违法这件事就不存在。
要么,是想要向有关部门反映违法贩卖行为时,却发现大家都在把皮球踢来踢去——
去年的一则新闻中,在陕西汉中镇巴农贸市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麂子被当街叫卖,甚至还出现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的身影。
而新闻中,记者的投诉过程堪称山路十八弯:
打,说:这个情况你要找森林公安
找到森林公安,森林公安说:这个我要等领导上班了给他汇报
去找当地食药监部门,被告知:你要找林业部
结果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说:林业部不管这事
终于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说话了:有一家供货商是有资质卖麂子。
但拿出申请表,发现年规定销售量只有10只,市场上的数量远远超出了这个数字
尴尬了,副站长又说:这个市场以内的监管是由过去的工商部门,就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管)
终于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好,知道了,今后加强管理
……
更尴尬的是,有时候连巡逻的执法人员自己都认不全哪些是禁止买卖的珍稀动物。
《焦点访谈》曾经曝光过,广州越和花鸟虫鱼艺市场公开贩卖绿鬣蜥、辐射龟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个市场不是没有人监管,但负责人也承认,管理起来很困难: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场每天都会组织人员进行日常巡查。但我们也不专业,有时候能看到一些东西也不认识,还需要林业部门的专业鉴定。有时候即便检查了,有买家来,商贩也会偷偷贩卖。”
但记者发现,市场里摆摊商贩的身后就张贴着严禁售卖野生动物的宣传画。哪些动物不能卖,宣传画上一清二楚。对此负责人的解释是,有些卖家起的名字非常混乱,执法人员也只能看出相对熟悉的物种。
这么看来,抓到违法商家还得靠努力提高自身姿势水平和撞大运。
比这更哭笑不得是,有些普通老百姓是真不认识被自己端上餐桌的保护动物,为了贪图那口腹之欲,倒把自己弄进局子了。
广西曾经有两兄弟路遇大蟒蛇,扛回家炖了大补汤,还喜滋滋地发到网上炫耀。结果他们不知道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上就被警察找上门了。
确实,蟒蛇这种看起来很常见的动物,一般人可能很难意识到它是那么受保护的物种。可是无论如何“无知者无罪”也不能适用在这里了。
那些抓麻雀、抓青蛙而被抓的人,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栽在这些再常见不过的小动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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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下,“三有动物”指的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广东湛江徐闻县前山镇的村民抓到了一只大海龟,宰吧宰吧就以70块一斤的价格卖给大家回去吃了,根本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海洋保护动物、10到20年之内就有灭绝危险的棱皮龟。
还有的人,想着自力更生打点野味改善生活,完全不知道自己撞了多大运——
“听说铁厂边的那个山上有野味,我们两兄弟也去整点来补一下身体?”一次酒桌上,彭州男子刘某的提议,当即得到赵某附和。随后,两人在就近市场采购捕猎夹子、钢绳、尼龙绳等工具后,前往彭州市小鱼洞镇附近的山上,安置捕猎钢绳套、捕兽夹等。
彭州这两男子打回来的所谓“野羊”,其实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扭角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傲羚、班羚。
就在前两天,重庆长寿一男子趁着开春了,去耕地了用铁夹子夹点野味解解馋,结果带回来一只国家保护动物鼬獾。
嘴馋想吃肉,没毛病,可是吃之前也得认清那是天鹅肉还是癞蛤蟆肉啊(好像都不能吃)。
这些人如果知道自己吃到的是受保护的动物、知道吃它们是犯法的,很有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可是无奈就无奈在,他们只知道这东西能吃,却不知道它又不能吃。
在整个吃、打、卖国家保护动物的黑色链条中,除了官方的监管还存在巨大的漏洞,匮乏的普法教育和对保护动物的宣传,也是应当得到更多重视的环节。
法律监管让市面上无保护动物可吃,和坐在餐桌边的人知道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都是能让这些濒危动物顺利繁衍下去的保障,二者缺一不可。
否则,供需关系永远在那里,就永远能找到庇护自己的灰色地带。
最吊诡的是这供需关系现在发展出的畸形一面:有些商家知道顾客追捧野味,可是又不愿付出那么高的成本,竟然拿普通家禽冒充国家保护珍禽——
以次充好的“奸商”、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反倒成了目前这条黑色产业链中最让保护动物不受伤害的“良心”一环……这未免也太魔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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