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仓库充满腐臭
85只海龟仅有7只存活
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5名犯罪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
普
案例再现
关键词: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年,被告人卢某某从象山到普陀欲收购海龟,遂指使被告人赵某某为其雇佣搬运工、租用仓库等。随后,赵某某雇佣被告人杨某开货车运送海龟,同时雇佣被告人张某某、化某某搬运海龟,并租用沈家门一船厂仓库用来存放海龟。
9月20日至21日,赵某某安排杨某开货车带着张某某、化某某将从各渔船上收购的10余只海龟运送至租用的仓库内暂放。9月22日晚,为了将存放在仓库的海龟运送出去,在卢某某的指示,赵某某从朋友处借用了一辆厢式货车,同时雇佣张某某、化某某等人一起至仓库将海龟搬运至货车上,在搬运海龟的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抓获卢某某、赵某某、张某某、化某某等人,并当场从货车上查获海龟25只,从废弃仓库内查获海龟60只,被查获的85只海龟中,7只活体海龟,其余为死体海龟。
科普时间以案释法
经鉴定,涉案的85只海龟个体中,1只为棱皮龟、78只是蠵龟、6只是海龟,均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未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物种。
根据《刑法》第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该案由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赵某某等人因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
普
普检在行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海洋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维护和改善海洋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在对该案公诉的同时,普陀检察院以本案为切入点,同步开展针对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普陀检察院在走访渔业执法部门等单位以及渔业产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后,于今年10月专门向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出加强行政执法、强化保护海洋野生动物的检察建议书,并于11月7日收到落实情况反馈。
渔业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为提高公众保护海洋野生动物的参与度,加大保护海洋野生动物宣传力度。
组织制订方案开展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执法检察、海上专项执法56次
建立“”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
张贴50份公告、余份宣传资料
通过面对面、点对点走访
检察官有话说在这要呼吁广大渔民,切勿非法捕捞、出售海龟,如有误捕,应第一时间放生,或联系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大家一起合力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护海洋环境资源的一项具体举措,后续专项监督配合工作还将进一步推进。
保护海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安全每个人责无旁贷!
赞赏